转发省经信委关于做好2018年高端装备智能制造军民融合项目和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扩权试点县(市)工业经济主管部门,有关单位:川重装办〔2017〕6号 根据审计和财政绩效评价反馈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监管,经研究,决定启动2018年高端装备智能制造军民融合项目和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项目入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方向 (一)智能制造。围绕智能制造工程,实施智能制造新模式运用、智能制造装备和产品创新研制。 (二)高端装备创新研制。围绕航空航天装备与燃机、高效清洁发电设备与智能电网装备、现代轨道交通装备、先进油气与海洋工程装备、核能与核技术应用装备、节能环保装备、现代农机、高端医疗诊疗设备等高端装备及关键部套件创新研制、国产化攻关和产业化项目。 (三)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的推广运用和保险补助。支持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的推广应用,对实现销售收入的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按销售额度给予奖励。为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分散风险,支持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生产企业积极投保,省级财政资金给予补助,加快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的推广应用。 (四)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围绕军民融合发展,支持军用技术向民口转移,以及军品配套产品的研制(不含涉密项目)。支持取得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认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认证、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名录认证等资质的民口企业能力建设。 二、入库条件 (一)在我省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开展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一年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央属企业集团在川纳税分公司,以及在川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 (二)项目单位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三年未发生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重大事故。 (三)项目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符合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属于本年度支持的重点领域和方向。 (四)项目总投资一般不低于1000万元;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推广应用以奖代补和保费补贴不属投资项目,按有关办法执行。 (五)企业项目自筹和贷款资金来源有保障,2015年开工项目资金筹措100%、2016年开工项目资金筹措70%以上,2017年开工项目资金筹措完成50%以上。 (六)项目具备实施所需的技术、场地、人力资源等条件及相关资质条件或证明,有依托工程或用户合同支撑的项目优先支持。 (七)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推广运用奖励资金由产品研制单位负责申报。 三、入库方式及截止时间 (一)入库方式。项目采取网上入库的方式,符合入库征集条件的企业(单位),可登录中国制造2025四川行动资金管理系统(http://www.zgzzscxd.com),自行注册,完成项目入库工作。 (二)截止时间。项目入库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8日。项目入库后我们将组织专家对重点项目进行现场核查。 四、其他要求 (一)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可适度放宽项目入库条件。 (二)产学研合作项目优先支持。 (三)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仅限于申报航空与燃机、轨道交通、智能装备领域的项目。 (四)往年已经承担重装项目的单位,项目执行期满半年以上未通过验收的,本次不能申报对应重点领域的项目。 请你们认真做好项目入库指导工作,并及时登录中国制造2025四川行动资金管理系统(http://www.zgzzscxd.com),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审查和指导。待2018年省级工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通知正式下达后,再按要求汇总上报项目申报资料(其中,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保险补助2018年下半年申报)。 未尽事宜,请与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重大装备与机械处联系。 联 系 人:李海波,联系电话:028-86264841 附件:1. 2018年度智能制造装备和新模式应用项目申报要求 2. 2018年度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研制与应用奖励资金申报要求 四川省重大技术装备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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