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明确,到2017年,全省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 四川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治理空气污染明确八大举措 《实施细则》提出,在国家确定成都市为重点控制城市的基础上,将成渝城市群(四川)13个城市和攀枝花市也作为省重点控制范围。到2017年,全省可吸入颗粒物(PM10) 年均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同时,明确八个方面重点任务,对燃煤高架源、工业点源、城市面源、机动车移动源污染防治提出严格措施,并对各级政府实施严格的考核和问责。 (责任编辑:shjygl) |